1、爆破拆除工程混凝土切割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筑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规程》GB6722将工程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爆破拆除工程应做出**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拆除公司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爆破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4、 运输爆破器材时,北京拆除公司**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5、 爆破器材临时保管地点,**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6、 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和北京拆除公司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7、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振沟。
8、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的**,爆破振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
9、爆破拆除施工时,拆除公司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10、 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